北京市政协委员建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注重赓续“京味文化”******
中新网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杜燕)作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0年间,北京努力探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委员们围绕赓续“京味文化”、守护精神家园建言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来自教育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戏曲学院院长尹晓东谈到,目前,中轴线申遗进入最后冲刺阶段,2023年2月将正式提交申遗文本。申遗的过程,应该成为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过程。而以昆曲、京剧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和很好的彰显。
他建议,在北京中轴线申遗过程中阐发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讲述由线到面的建筑群和城市生活空间与文化传承发展的故事,讲述文化遗产与中国人精神文化生活之间的关系,讲述非物质文化对城市生活的滋养,以此突出昆曲、京剧两个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诞生和传承发展与中轴线之间的独特关系。
他认为,要通过中轴线申遗,讲好中国人对待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守正创新的文化追求,讲好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故事,传递好古今辉映、文明互鉴的声音。
来自文艺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京剧院领衔主演杜镇杰认为,传承非遗文化守护精神家园从非遗传承保护的高度出发,更加全面地巩固和发展“京味文化”。京味文化不是片面单一的,它是一个内涵丰富、包罗万象的综合体,是由京剧、相声、鼓曲,胡同、美食、古迹等一个个具象概念组成。
他还建议加大对非遗文化创意和文化科技创新工作的鼓励引导和政策支持。中国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目前对基于传统文化的核心创意及其与科技融合创新的支持还不够,还没有把文化科技人才、文化市场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充分激发出来。因此,希望有关部门鼓励更多有识之士,尤其要鼓励青年人才从事传统非遗文化的研究与探索,努力使非遗文化融入百姓生活,给人们带来愉悦身心、寓教于乐的感受等方面贡献智慧、增添力量、创造价值。
“我们生活在北京这座城市,人们动不动就讲‘老北京’,‘老北京’不是说它岁数大了、年头长了,而是指有文化积淀。”来自民盟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华文学基金会副秘书长王勇强建议,在旧城改造中,应注重赓续京味传统文化。
他关注到,许多腾退下来的文物建筑大都变成了小博物馆,发展比较受限。建议深入挖掘已经整治过的街巷、文物建筑历史,使历史传承与地域民俗文化、人文构思相结合,找出突破点,逐步调整,做好规划,使每一个文物建筑不但具有历史文化内涵,而且更加具备文物特性、个性和活力。
北京房山琉璃河西周燕都遗址出土文物。 北京市文物局供图来自文艺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北京语言大学教授方铭谈到,北京保有全国最大规模的古典建筑群,建议对北京地区迄今为止发现最早的古城遗址——房山琉璃河西周燕都遗址进行适当复原,以体现北京作为华夏文明重要节点的意义。
在他看来,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绝不仅限于对有形遗迹的保护,还应包括对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儒家思想,对中华文明产生了深刻影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北京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保护北京孔庙和国子监,加强市民的伦理文化建设,从小教育孩子们学会与人相处的礼节和言谈举止,培养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之德。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规划》指出,要统筹做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利用传承,构建涵盖老城、中心城区、市域和京津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实现市域保护全覆盖,应保尽保不漏项,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按照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以中轴线申遗保护为抓手推进老城整体保护与复兴,建设三山五园地区国家历史文化传承典范地区,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创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构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治理体系,精心保护好北京历史文化这张“金名片”,凸显北京历史文化整体价值。(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